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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市住建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制定了优先购房政策。近日,就优先购房政策,出台具体操作细则。
从本周日(8月27日)上午九点起,将在“常熟住建”微信公众平台开始预约申请,下周一(8月28日)起开始正式办理。
重要定义
优先购房人
指取得《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宅证明》的购房人。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同一批次商品住房销售过程中,已登记的意向购房人超过该批次销售总套数时,优先购房人享有优先通过摇号获得购买普通商品住宅资格。
在优先购房家庭完成该批次普通商品住宅优先选房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该批次普通商品房住宅出售给非优先购房家庭;已登记的意向购房家庭数量低于该批次商品住宅销售总套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行组织销售。
操 作 过 程
1
预约申请
购房家庭申请前,应在“常熟住建”微信平台预约申请办理《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宅证明》日期。未预约申请的,暂时无法办理接下去的事项。
2
提出申请
购房家庭在预约确定日期向市房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大会议室)提出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宅资格申请,并携带以下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婚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有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交监护人关系证明;
以上材料需明确家庭成员关系,同一家庭仅允许申请一次。
市房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会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上述材料核实家庭成员名下住宅登记信息及住宅购买网签信息。
3
优先购房证明出具
符合优先购房家庭资格条件的,市房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根据购房家庭申请出具《优先购房普通商品住宅证明》。
4
优先购房登记申请
优先购房家庭凭《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宅证明》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购房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暂时收取《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宅证明》原件。认筹结束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优先购房登记名册报送市房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审核。审核后的名册应在销售现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5
优先购房资格获得
优先购房家庭选房成功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退还《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宅证明》,凭《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宅证明》办理网签合同。
优先购房家庭未成功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退还《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宅证明》。
优先购房家庭优先购房成功的,自该房屋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之日起3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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