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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一学位!苏州园区新购住房学位政策调整

发布时间:2019-05-17     来源:苏州本地宝

 5月11日,

苏州人民政府出台了

部分区域的限售政策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今天(5月16日)正式发布

关于贯彻《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根据通知

首先园区

对新购住房“五年一学位”政策

进行了一些调整

调整内容如下

新购的住房入学:九年一学位

根据通知规定

2019年5月16日起

在园区新购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

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用于申请入学的,

对服务对象提供的

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

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

九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

需要注意的是

初中、小学不分段,

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

除了学位认定

对于人才优先购房

也有相关规定

人才优先后才可公开销售
根据通知,

对园区范围内

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

不少于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60%的住房

优先出售给在园区就业、创业

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

且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

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

同时也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

人才优先购买后,

方可公开销售60%范围内的剩余住房

具体销售操作办法

由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会同园区人才办另行制定

 

素材来源 | 苏州工业园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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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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