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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产管理处日前向我市一家房产开发企业出具《警示函》,就其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拟通过组织大规模产品发布会进行集中预约登记,并以验资等附加条件要求预约人办理银行卡的行为给予警示,要求其立即对照相关规定情形自行检查,不得开展不正当经营。

近日,我市房地产市场成交活跃,部分房产开发企业出现了一些扰乱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的销售行为,为此,市房管处通过约谈、警示等方式,提出规范经营要求。
一是不得以办理存单、银行卡、验资等方式作为附加条件进行商品房预约登记;二是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在项目推广、新品发布会等活动中进行集中预约登记;三是在取得预(销)售许可证之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不得“捂盘惜售”,不得以“内部认购”或故意宣传订不到房需找关系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不得炒卖房号赚取差价。
接下来,市房管处将联合市场监管局、物价局、城建监察大队、市房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等部门对商品房销售现场开展专项检查,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暂停相关房产开发企业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并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另据了解,今年第二、第三季度,我市计划出让住宅用地26宗,规划建筑面积近200万平方米。届时,我市商品住宅供不应求的局面将有望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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